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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

  一、机构简介 

  忻府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于2019年3月9日挂牌成立。内设3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医药招采与基金监管股;下设1个所属事业单位,即: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区直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组办、内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宣传、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国内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二)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行政审批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政策。  

  编制1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医药招采与基金监管股。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编制1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四)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贯彻实施医疗保险政策。 

  3.经办区管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4.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 

  5.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6.履行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 

  7.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办公地址 

  忻府区医疗保障局地址:忻府区七一南路18号 

  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地址:忻府区建设北路雁门小区邻街商铺医保北大厅 

  五、办公室时间 

  忻府区医疗保障局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3070173 

  电子邮箱:xfqylbzj2019@163.com 

  七、负责人姓名及分工等信息 

  范建斌(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忻府区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李存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医药招采与基金监管股工作。 

  吴江淮(党组成员、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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