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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能源局成立于2019年,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两个工作机构,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区能源局主要承担着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能源规范性文件,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
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初审、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区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五、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
六、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七、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八、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九、组织推进能源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一、承担全区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单位地址:区政府大院(光明东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