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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家长及学生的一封信

 时间:2020-07-14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 忻州市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普及防溺水知识 增强防溺水意识 

  “防”字当头  确保安全 

  ----致全区家长及学生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汛期(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是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溺水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蓄水水库、塘坝、泄洪河道、山洪沟道、输水渠道等野外水域都是危险场所,在这些危险场所及其附近游玩、嬉戏、下水玩耍、游泳等,极易发生溺水。暑假(7月至8月)正值主汛期,学校放假,家长一定要认真履行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承担起保护孩子安全的法定义务,确保您的孩子不到危险场所、危险水域玩耍、游泳,远离危险水域、危险场所,确保您的孩子平安度过假期。 

  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多起多名学生溺亡事件,令人痛心。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溺水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1号、第2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举一反三,多措并举,会同有关部门把防溺水工作做实做细,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件,危险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深刻吸取溺水事件的惨痛教训,家长要时刻监护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严禁您的孩子到野外水域游玩;学校要教育学生从小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安全防范常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 

  学生溺水意外事件,多发生在暑假期间;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河道、水库、渠道、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留守儿童遇溺水的可能性比有父母照顾的儿童高。每位家长在时刻关心孩子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等重点时段的监护,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关生命安全的严重性,要做到警钟长鸣,“远离河道、水库水域等危险场所”。 

  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知识、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和防溺水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教育,家长要继续强化防范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万一发生溺水时,千万不要慌张,大声呼救,等待救援;当发现有人落水时,不要冒然下水施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将救生圈、竹竿、木板、树枝等物体抛给溺水者对其施救。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家长一定要承担起监护孩子安全的主体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祝您家庭幸福,万事如意!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 

       

  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         忻州市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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