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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四举措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11-14      来源:

  忻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从金融、奖补、税费、政府采购四方面着手,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普惠金融助企融资增信。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办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切实降低民营小微、“三农”主体融资成本。今年前半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成融资担保业务8493户29.32亿元,完成规模比去年同期增长66.45%,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严格执行《忻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上半年为150户企业和个人拨付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04.28万元。健全完善《忻州市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忻州市信用保证基金1.333亿元,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奖补资金助企提质壮大。修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聚焦中小企业上规升级、“专精特新”发展、技术中心建设、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知识产权交易、数字化改造等多个支持方向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争取上级奖补资金5997万元,统筹安排市级专项资金2260万元,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助力我市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

  减税降费助企纾困解难。积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有力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主体信心。积极落实新的降费减负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调整取缔不合理收费项目行为。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14个部门、26个项目,确保执收部门依法依规在清单范围内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采购助企稳中有进。完善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政府采购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限制,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采购。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合同签订、采购执行进度等监管。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与处理,及时调查处理12345等相关投诉。公开投诉渠道方式,完善质疑答复制度,为供应商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上半年合同金额合计6.36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92.04%。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中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比例提升至20%。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鼓励免收或按比例少收保证金,最大限度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评标报告的报送,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公告时间由9个工作日内办理缩短至4个工作日;合同签订由30日内办理缩短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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