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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4209 | |
发文字号:忻财农〔2021〕91号 | 成文时间:2021-12-07 |
发文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转发周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2022-03-21 |
时间:2022-03-21 来源: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忻府区、定襄县财政局,五台山风景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1〕131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40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省级资金370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县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第1100231项]”。上述指标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有关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