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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25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司法局

  2021年,忻府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基层法治体系,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确保了忻府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稳步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忻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挂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三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分清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对区政府及18个乡镇(街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明确要求政府层面制发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等文件都要由本级政府法律顾问、区政府法治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涉及行政给付、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所需的书面材料进行了集中清理,出台了《忻府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目录清单,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项目28个,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纳入目录的九个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督促所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动议、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从源头上防止决策违法和不当。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项目建设为根本,以审批服务便民利企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落实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完善市场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和中介监管机构。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开展以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服”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区政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做到群众办事在一个综合服务专区“一站式”办结。提升“好差评”评价应用效能,全年累计评价396173件,服务满意度达到99%。

  3.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

  一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聘用单位对外聘法律顾问的精确搜索、高效聘用、及时评价反馈等功能。积极推进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从“事后法律补救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型”转型。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意见46条,参与忻州古城改造、房屋拆迁等重大项目协议的法律审查。

  二是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年来,忻府区完善复议和应诉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注重证据收集,完善听证、内部监督检查、集体讨论、内部报告、案例剖析总结等制度,提升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纷化解和执法监督功能,以案件倒逼依法行政。忻府区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举办听证会2次,答复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已结案4件,判决行政机关胜诉3件,结果纠正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调解网络体系。忻府区18个乡镇(街道),234个村,34个居委会全部成立了人民调委会,配备人民调解员1541人。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3个、企事业调委会29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86人。加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完善“一次申请、两次救济”工作机制,即通过“第一次救济”由被申请人主动自查化解,通过“第二次救济”,经组织调解、和解后由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真正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案件。忻府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8件,以案定补58500元。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忻府区已培养“法律明白人”320人。

  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建设,切实发挥值班律师作用,全天候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投诉建议等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在线咨询解答、服务办理、监督回访等功能。忻府区完成免费法律咨询3731人次,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的115.43%。

  五是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活动。全力推进“法律六进”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忻府区学法普法活动的开展。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38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18万份,受教育人数达10万人次。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红旗广场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古钟公园建立了法治公园,在东楼乡南肖村建立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宣传。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忻府区48个机关单位积极参加,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六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已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南肖村、顿村和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北赵村、阳村、东大街社区先进典型的带动下,坚持示范引领,整体创建,全面推动民主法治示村(社区)建设。

  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扎实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真正落地。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办事依据和办事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忻府区受理各类申请事项1037499件,办结1037168件,办结率99.97%;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7193件,办结26862件,办结率98.78%,办结公共服务类事项1010306件,没有发生延时办结件,群众满意率达99%。

  二是政务服务持续规范,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根据区编办有关要求,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依法审核,形成忻府区区直各单位行政职权事项2021版权责目录清单。梳理忻府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权力等10类行政职权事项,共梳理出行政职权1086项,其中行政许可211项;行政处罚505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征收64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54项;其他权利145项。忻府区共办理行政许可11632件,进行行政处罚577件,行政强制524件。

  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互联网+监管”系统使用、运行和管理,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政府在线监管能力建设。区政府对“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建立了通报制度,并对“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汇聚情况进行了3次情况通报,对忻府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监管范围、监管依据等。监管事项逐条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机构及承办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2021年4月28日召集忻府区28个监管单位开展了忻府区“互联网+监管”业务工作培训视频会议,交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方法,建立完善了工作协调机制。忻府区应认领目录清单1110条,实际认领目录清单1110条,认领率为100%。根据已认领的目录清单,忻府区应编制检查实施清单1123条,实际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编制1123条,完成率为100%。忻府区28个监管单位通过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报送监管业务数据28115条,其中:监管行为数据24522条、监管对象数据3399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102条、执法人员数据92条,监管动态数据270条。

  四是严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忻府区各部门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有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提档升级。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单位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引入并推广音像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规范审核工作流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5.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助推忻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今年9月忻府区被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10月份经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入选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文件精神,忻府区开展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工作。一是完善资料。于10月底顺利完成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和中央依法治国办的材料申报工作,进入全程创建实施阶段。二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开展。10月20日,忻府区召开忻府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11月11日,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推进会;11月18日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11月25日,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现场促进会,推动忻府区创建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督查指导。11月11日--12月10日先后开展了为期三轮的法治政府创建督查,提出整改意见18条。四是专题研究创建工作。12月29日忻府区举办了法治政府创建专题讲座,特邀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子良,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云业进行了讲座。12月30日,召开法治政府创建座谈会,特邀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子良,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云业到会进行指导。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忻府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法治思维,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把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忻府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并把法治忻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整体推进。一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项任务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协调小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工作,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把落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作为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了党委、政府要在每年12月底前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作为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的固定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用法,党委(党组)中心组注重宪法法律的学习,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日常考核和党校培训均体现出对学法用法的充分重视。2021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区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6次。

  3.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以忻府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下发。对具体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进行了责任分解,确立了26项考核指标,并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和完成时限。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纳入忻府区年度专项工作考核。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忻府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示不够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线执法基础保障能力不足,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效能还需继续优化。

  四、努力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选好突破口,抓好着力点,拿出硬措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以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坚持示范创建和督察整改两手抓,以基层执法窗口为主阵地,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依托,进一步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覆盖面,瞄准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持续推动整改,以切实有效举措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二是坚守依法决策底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点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行政合同源头管理、过程管理,预防和避免决策失误。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核心是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将该履行的职责落实到位。四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规范化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开展专门督察,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五是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六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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