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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4972 | |
发文字号:忻府政函﹝2019﹞ 号 | 成文时间:2019-10-18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忻府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 |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9-10-28 |
时间:2019-10-28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区人民政府确认第一批25个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现公布如下:
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忻府区民政局
忻府区司法局
忻府区财政局
忻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府区自然资源局
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忻府区交通运输局
忻府区水利局
忻府区农业农村局
忻府区林业局
忻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忻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忻府区应急管理局
忻府区审计局
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忻府区统计局
忻府区医疗保障局
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忻府区信访局
忻府区能源局
忻府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同时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忻府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布。区直各有关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各部门依法审查确认公布,并报区司法局备案。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区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区司法局审查后,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忻府区政务服务平台予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