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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关于印发忻府区创建优质红薯 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08      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根据《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政发〔2018〕2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47号)和《忻州市创建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18〕190号)精神,按照《山西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忻府区红又甜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牵头启动忻府区优质红薯有机旱作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为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示范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发展我区有机旱作农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有机旱作技术体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出一条生产生态和谐相融、特色产业高效发展的有机旱作农业道路,把我区有机旱作农业打造成全区现代农业的重要品牌和发展典范。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土壤培肥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逐步扩大试点作物和试点范围。探索和发展平整土地、施用有机肥、精耕细作、轮作养地、保持水土等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有效抵御干旱,实现耕地持续开发利用,形成独具一格的特色产业,培育出红薯、谷子、红枣、核桃等众多的优质特色产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有利于遏制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保障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推动农村绿色发展;有利于推进农业节本增效,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提质增效可持续为方向,突出抓好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集约增效、旱作良种攻关、农技集成创新、农机配套融合和绿色循环发展。 

项目示范单位: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项目参加和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办)、区标准化工作成员单位 

   二、主要任务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位于忻府区董村镇遊邀村。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金 300万元,是一家以红薯为主导,集品种选育、种薯脱毒、种苗繁育、绿色种植、品种示范推广及商品薯销售于一体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自有种植面积200亩,拥有签约社员200户,种植总面积3000亩。通过实施优质红薯有机旱作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和标准化管理,实现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示范面积达到10000亩,力争引进红薯综合深加工项目,实现红薯种植、储存、加工全产业链发展,带动全区红薯种植户增产增收的良好效果。 

  (一)建立全区优质红薯种植标准体系。围绕优质红薯种植,结合有机旱作农业要求,制定优质红薯种植规范,制定优质高产的生产技术规范,制定生产基地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农药、肥料安全合理使用标准,制定加工、包装、标志、贮运标准,形成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标准体系。 

  (二)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由区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组,制定政策和措施,制定示范计划,落实示范基地,布置示范任务,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和服务保障队伍,为标准化示范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相关部门要制定示范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技术培训和指导示范基地的生产和管理,管控农产品安全和质量,组织宣传报道,扩大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组织品牌申报,创建地方品牌,定期检查和总结评价标准化示范工作,按时上报示范总结材料。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基础创建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5月) 

1.建立标准化示范联动机制,区政府成立领导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项目启动会,协调和组织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忻府分局,区农委 

   2.搭建优质红薯种植标准体系框架。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资料,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信息资料,先进和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经验资料,为建立标准体系做好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忻府分局、区农委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3.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建立一支既懂生产技术又懂标准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区农委、市质监局忻府分局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4.培育和建立示范基地,树立示范基地标识标牌,落实示范区域、示范品种,完成2019年度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董村镇人民政府、区农委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2月) 

  1.建立优质红薯种植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优质红薯生产种植规范、示范基地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和安全控制标准。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忻府分局、区农委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2.广泛组织宣传和培训。编印宣传资料、明白卡,让广大基地示范户和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标准的核心技术要求,参加标准培训人员应占示范户的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委、市质监局忻府分局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3.建立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制。适时对基地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按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管控、记录,指导管控应覆盖全部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农委、市质监局忻府分局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4.建立检验监测制度。对示范区的环境、生产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小杂粮产品及加工产品,适时进行抽查检验,保障小杂粮农产品安全。 

   责任单位:区农委、市质监局忻府分局、区食药局 

   5.构建营销网络。培育电商、专业经济人、营销企业,打造小杂粮地方品牌,疏通营销渠道,开创区场份额。 

    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粮食局、区经信局、市工商局忻府分局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6.扩大示范区域面积,完成2020年度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区农委、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7.开展总结和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方案,逐步改进。 

 责任单位:区农委、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月—2021年7月) 

   1.完善优质红薯种植标准体系,修订和补充必要的标准,并及时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区农委、市质监局忻府分局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2.继续扩大示范生产的区域和规模,完成2021年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区农委、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3.补充和完善示范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农委、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4.收集和汇总示范区的统计资料、影视资料、典型经验材料,整理编制示范区的项目总结材料,并提出验收申请,报区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领导组。 

责任单位:区农委、市质监局忻府分局 

  红又甜红薯专业合作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忻府区优质红薯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明祥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贵怀   区政府副秘书长 

            徐建文   区农委主任 

            史志荣   市质监局忻府分局局长 

              石培银  董村镇党委书记 

   成  员:周少勇   区科技局局长 

            王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张爱民     区水利局局长 

            陈彦龙    区环保局局长 

            赵引平     市工商局忻府分局局长 

             卢建平    区经信局副局长 

            常清华     区食药局局长 

            杨茂平     区粮食局局长 

            梁泽云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  强    董村镇镇长 

             姚德平    区农委副主任 

            常晓昱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史志荣兼。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区优质红薯标准化示范区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充分发挥职责,认真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鼓励政策和管理办法,从政策和资金上保障标准化项目的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标准化示范机制。 

  区质监分局要充分发挥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协调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积极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负责收集与提供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信息,发布我区农业地方标准,指导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建设。区农委负责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成立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组,配备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区粮食局负责红薯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的技术指导和政策鼓励。区财政局负责标准化示范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和管理使用办法的制定。区食药局负责对红薯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管。区科技局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建立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引进、推广农业标准化要求的新技术、新成果。区经信局和区工商局负责培育电商、专业经济人、营销企业,打造小杂粮地方品牌,疏通营销渠道,开创区场份额。 

  (二)认真创建示范区。各相关乡镇(办)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区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管控。落实各示范基地的承担单位、责任人,落实示范的区域面积,落实示范的具体任务。 

  (三)加强基地管理。各示范基地要建立组织管理体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示范基地内坚持实行“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肥料、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和管理规程、统一技术指导和管控、统一品牌经营。建好生产档案,做好过程控制记录,树好基地标识标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示范基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场会、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标准化示范的意义、示范效果、典型事例、区场前景和标准的技术要点,增强示范户的标准化意识和示范兴趣,认真实施标准,按标准规范生产,同时吸引更多种植户采用标准进行生产,扩大标准化示范作用。 

(五)抓好五个结合。创建标准化示范区,要与当地生产实际相结合,要与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成果相结合,要与政府产业政策相结合,要与创建地方品牌相结合,要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形成标准引领、技术支撑、政策保障、品牌带动、市场推动的长效机制和良好局面,推动全区优质红薯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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