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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人员住院报销事宜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4-12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下农村低保人员在三甲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如何?是在医院一站式全部报销还是部分费用回户籍地街道办医保部门报销,具体是什么流程手续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4-1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忻府区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
根据政策规定,忻府区参保居民在太原医院就医,报销费用在出院时直接一站式结算报销。根据住院保障政策,三甲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0%;大病保险部分,低保人员起付标准为5000元,报销比例为80%;医疗救助部分,低保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忻府区医疗保障局已派专人与您联系并解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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