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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山西省政府购买岗位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11-26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14年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服务岗位的人员。现就职于忻府区东楼乡劳动保障所。在基层服务即将满六年服务期:20150201—20210131,合同马上到期。六年来,我兢兢业业服务于最基层,主要从事于本乡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业服务等,以及乡镇上级等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档案归整管理、人口登记、经济普查、民政救济等。2017年,省组织部人社厅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中提及我们政府购岗可以按服务基层(县级及以下)报考,但因招聘条件中户籍、专业、年龄等难以报考。2019年,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等地分别出台了‘两保’人员招聘公告,公告中拿出部分岗位,专门用于招聘合同期满省政府购买人员。同时根据晋办发〔2017〕62号、晋人社厅发[2020]56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此,我请求各级政府有关单位可以参照太原市某些区县‘两保’人员的招聘实施方案,在忻州地区进行此类的招聘,并在事业单位等的招考中可以放宽一定的条件(专业等),这也是对‘六稳、六保’政策的落实贯彻。特此申请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12-0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根据忻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现答复如下:忻府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招聘专业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计划申报。每次招聘考试都设置了一定比例的不限专业岗位。关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在每次招聘中乡镇设置比例为100%,区直事业单位为70%。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同时也对您辛勤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您对忻府区政府网站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