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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府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1-04-19      来源: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 

  《忻府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学区、区直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特制定《忻府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请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忻府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忻州市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忻府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在新课程背景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使我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新方法,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我区教学改革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全区教科系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第二章  教学思想 

  第2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创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新型人才。 

  第3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认真落实三个“三”: 

  一是“三全”,即全面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面向全体学生; 

  二是“三表”,即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每周工作安排表,要做到专课专用、专时专用,要按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是“三特”,即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教师教学要有特点,形成良好的教学风格;要注重发展学生特长,坚持以人为本,张扬学生个性,承认差异,努力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充分利用各科教学资源,积极开发建设校本课程。 

  第4条  在教学中,教师要树立以下七种观念: 

  (1)教育观: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教书育人。 

  (2)人才观:明确培养目标,树立人才的层次性、多样化,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 

  (3)价值观: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在教学中要扎扎实实打好基础,为学生将来的发展和幸福奠基。 

  (4)素质观:素质教育学科化,课堂教学素质化。 

  (5)质量观:教师要牢固树立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的质量观。 

  (6)师生观:发扬教学民主,构建和谐课堂,学会用赏识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教学相长,师生共进。 

  (7)教材观:教材只是落实课标的一个样本,一个具体的范例;是教师“教”的凭借,也是学生“学”的凭借;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利用和开发教学资源,以充实和拓展教材。 

  第三章  计划与总结 

  第5条  教研组、教师在开学初要认真制定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并于第一周上交教导处。 

  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要求要与学校工作计划相一致,计划的制订一般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①指导思想;②学情分析;③教学目标;④教学内容;⑤学科实践活动;⑥学期教学日程(进度)表等。要重视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要把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及综合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每学期要安排一次以上的学习实践活动。 

  教学计划要目标明确,措施可行,针对性、实效性强。 

  第6条  教导处要加强学科组、年级备课组及教师个人的教学计划落实的检查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方式,抓教学计划的落实。各学科组长、年级备课组长及教师在学期末,要认真写好本组、个人的教学工作总结,在学期放假前上交教导处;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要写班主任工作总结,期末放假前上交政教处(不设政教处的学校送办公室或教导处)。 

  教学工作总结一般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工作进展概况;②主要成绩;③经验及体会;④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学校教导处要在此基础上写好本校的教学工作总结。 

  班主任工作总结一般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①班级管理概况;②主要成绩;③经验及体会;④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第四章  备  课 

  第7条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重要前提。学校要加强教研组和年级备课组的管理,强化集体备课意识。通过随机听课、不定期抽查教案和抽查备课组的记录等,强化集体备课、个人备课的落实,提高备课质量。 

  第8条  教师备课应做到“五有六备”:“五有”即脑中有“标”,胸中有“本”,目中有“人”,心中有“数”,手中有“法”;“六备”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情、备教法、备学法、备训练。 

  第9条  教师上课前要写好教案。教案是教师在实施课堂教学之前所作的教学预设。教案的编写要注重实效,要充分考虑课堂的动态变化,时间安排宜松不宜紧,要为教师处理课堂生成的问题留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 

  教案编写要注重实效。从教不满六年的教师要编写详细的教案;其他教师要在规范的基础上注重教案的实用性;区级以上骨干教师、高级教师,教案要体现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第10条  教案的编写应考虑如下内容:①教学目标的定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②教学重难点的确定;③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的应用;④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步骤与问题的设计,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的创设,能力训练题的设计等);⑤作业布置;⑥板书设计。每节课或单元结束后要写出教学反思。 

  第五章  课堂教学 

  第11条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重视教学观念和教师角色的转变,要树立新的课堂观:课堂是师生合作学习、沟通交流的天地,是师生历炼心志、感悟人生的场所。追求学习的幸福感,是师生课堂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12条  要强化课堂教学的管理意识。时时育人,处处育人,人人育人,应成为全体教师的自觉行为和崇高追求。教师要努力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课前,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教学过程中维持好正常教学秩序,不随意离开教学现场,也不能放任学生随意离开教学现场。管理好学生的课堂学习行为,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挖苦、讽刺或侮辱学生。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课堂学习环境,让学生通过课堂学习收获成长的快乐。 

  第13条  围绕目标组织教学。教师要重视教法的选择和学法的指导;以基础知识为核心,以能力为重点,兼顾情意发展;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及教学过程中的动态情况,对预设教学目标进行新的生成和调整。 

  第14条  教学过程讲练适度。教学过程安排要紧凑、合理,重点要突出,难点有突破。课堂教学要讲练结合,讲授要精当,无知识性错误;训练要重基础、重拓展,做到当堂即时反馈。 

  教学过程中,要落实“七个重视”:即重视学科兴趣的激发,重视“双基”的落实,重视帮扶待进生,重视课堂问题的设计,重视课堂资源的使用,重视课堂训练的精当,重视课堂教学的小结。 

  第15条  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采用多种方法,引导学生动手、动口、动脑,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大胆质疑;师生共同营造和谐、融洽、平等的课堂氛围,实现“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转变。 

  第16条  重视教学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合理使用教学辅助手段。充分利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重视实验教学,认真准备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加强对学生动手操作的指导。作好图书馆、电脑室、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和资源库的管理。教师要善于搜集、整理、开发和充分利用资源,为学生更好地学习提供有效的资源帮助。 

  第17条  遵守课堂基本规范。按时上课下课;教态自然、亲切,穿着端庄整齐;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表达清楚、流畅、文明、得体;教师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中。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教师拨打、接听手机;非身体原因,尽量不坐着讲课;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第18条  授课完后,要坚持写课后反思。课后反思可以是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反思和在专家引领下反思等形式。反思的呈现方式形式可以是“课后记”、“教后感”、“教学札记”等。通过写课后反思,教师可以在自我评价、自我诊断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技艺,实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第六章  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19条  要重视作业的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要目的明确,作业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书面作业,也可以是活动类作业。通过多样化作业,让学生理解和巩固学过的知识,培养学生参与学习、探究的兴趣。作业要注重“课内及时反馈,课内课外结合”。 

  第20条  作业布置要适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教师不得布置惩罚性的或大量重复性的作业。 

  第21条  学生作业要统一格式或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写要工整。教师对学生应提出明确的要求,独立完成作业,字迹要工整,书写格式要统一规范,做错要订正。 

  第22条  作业批改和反馈要及时。作业批改的形式应以教师批改为主,中学阶段提倡并鼓励学生相互批改。批改作业应逐题批阅,有规范的批阅标记,并标明批阅日期;记录作业的典型案例以供讲评,多写鼓励性批语。学生相互批改作业,教师应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对批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对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提倡面批面改。作业批阅应有批语,要划出错别字和病句并检查订正。除作文外,作业一般应在学科下一次上课前完成批改发还学生并做反馈讲评。活动类作业应得到辅导老师及时检查和点评。学校要以校统一学科评价等级、符合等(作文等级评价建议不使用分数评价)。 

  第七章  课内外辅导 

  第23条  辅导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一项具体措施。辅导可分为课内辅导和课外辅导。一般情况下,在课堂教学过程之中的辅导,称之为课内辅导,而自习课、活动课等时间的辅导称为课外辅导。无论课内外辅导,都提倡分类辅导,辅导内容一般为补缺、补差或培优、提高等。 

  第24条  自觉加强课内辅导,在教学过程中应关注不同层度学生的学习状况,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课外辅导的时间主要为自习课、课外活动课等。要加强课外辅导计划性,要明确辅导对象和具体内容。要将课外阅读作为课外辅导的一个重要内容,并按课程标准要求指导学生完成相应的课外阅读量。此外,每位教师每周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下到班级进行辅导。 

  第25条  课外辅导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以辅导为名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不得占用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及节假日休息时间。不得搞有偿辅导和有偿家教。 

  第八章  考试与评价 

  第26条  发挥考试评价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功能、促进发展功能和激励功能;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习过程,坚持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突出质性评价。 

  每一类考试(包括调研考试、中考、高中会考、高考),学校都要善于利用考试评价信息资源,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所具有的诊断、反馈、导向和促进发展的功能,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学生的全面、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服务。 

  第27条  采取多元化评价形式(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提倡运用“成长记录袋”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学习过程评价。评价要以鼓励为主,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得挖苦、谩骂、侮辱学生,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第28条  规范考试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以考试为主,其他科目及实验、操作等以考查为主。考试方式一般以笔试为主,坚持笔试、口试或其他方式相结合。小学、初中学段的考试或考查成绩一般采用等级制呈现。 

  第29条  提高考试命题水平。加强对考试命题的研究,加强命题反思,提高命题质量,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保证。考试命题是一门科学,有很强的技术性,需要全体任课教师认真学习。各学校要把学习命题作为校本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条件的学校应聘请有命题经验和研究的教师或专家对教师进行专门培训,以期全面提高学校各类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命题思想要端正,要体现学科教学的导向;重视期中和期末的学段测试与中考和高考的功能差异,处理好基础知识的积累巩固、基本能力的训练提高与应考能力训练的关系;试题的难易度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学习的实际。 

  第30条  普通高中要利用学分评价手段来管理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状况,通过课时记录、学习过程表现和学科考试结果三个方面,对学生各学科学习进行较客观、准确、科学的评价,以促进学生学习。同时还要利用学分管理手段来管理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 

  第31条  做好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新课程关于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表的填写与归档管理,要从各学段起始年级开始,做好原始素材的收集、整理、评价、填表及建纸质文档等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努力创建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利用计算机管理,方便师生操作,丰富文档的形式与内容,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度。 

  第九章  教研与培训 

  第32条  教研组和年级备课组要认真落实常规教研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每个学科组每周要定期安排时间进行常规教学教研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到“四定”:即定专题、定内容、定时间、定主讲。学科组和备课组要认真组织好上研究课、听课、说课、评课等系列活动,每次活动组长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教导处要不定期抽查。 

  第33条  加强集体备课。要增强教师的合作意识,通过集体备课,使全组教师做到年级教学要求统一、教学资源互通共享。区级以上骨干教师、高级教师要积极发挥专业引领作用,通过同伴互助、专业切磋和共同研讨,及时解决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促进同伴共同成长。 

  第34条  加强校内外听课学习管理。每学期听课量:学区主任、校长至少要达到30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至少要达到60节;教师至少要达到15节。从教不满六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要适当增加。骨干教师、高级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返校后要落实“四个一”:即作一个专题汇报,上一节汇报课,交一份教案,指导青年教师上一节研究课。学校要做好相关登记、记录。 

  第35条  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学校要提高开展课题研究的意识,可以根据本校学科力量强弱的实际,有选择地组织有关学科积极参加省、市、区级的学科课题研究活动。教师个人也要自觉提高参与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在省、市、区专家和有经验的教师带领下,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技能。学校要鼓励教师个人开展课题研究,或参与课题组,或提出自己的研究课题。 

  第36条  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本研训活动。每学期教师集中研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60学时。每年要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建议教师每学期完成如下研训任务: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以上交一篇读书笔记为证),上一节全校性的研究课,交一份一节课的教案,写一篇800字以上的教学反思或教学案例分析。鼓励教师撰写教学论文(1500字以上)。省、市、区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力争有一篇教学论文获得区级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杂志上发表。 

  第十章  教学检查 

  第37条  学校教导处每学期应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四次,其中第一和第四次为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研组、教师教学计划及落实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教师教学学生民主评议、年级备课组活动记录、学生考试成绩分析、学科组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学科组及教师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情况等;中间两次检查为分学段、年级、学科进行专项抽查,具体内容由学校教导处确定。教师教案、学生作业本上要留有学校抽检的标记、时间等。 

  在常规检查以外,学校还应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纪律考勤、期中和期末考试,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等多方面,对教师进行学期教学情况综合评价,学校要以这个综合评价作为教师参评先进、参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并将各项检查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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