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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忻府区食品药品安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5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深入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131号)和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忻州市食品药品安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市监办监〔2020〕112号)的要求,现制定忻府区食品药品安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每一道防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化解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我局迅速响应,成立领导小组。 

  (一)成立“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引平(局长)   

  副组长:刘金泉 王俊平 常晓昱 郭永春 孟韶中 安彩云  

  成  员:各股、室、所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经营股,办公室主任由董建平兼任。 

  (二)成立“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督察大队 

  队  长:赵引平 

  副队长:郭永春    

  成  员:董建平、葛丽花、孙利生、王广生、张敬荣、王耀斌、焦永军、宋文慧、王  丽 

  负责督查“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进度情况、资料汇总上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成立六个专项检查大队 

  (1)第一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刘金泉 

  第一组(秀容市场所):组长:孙普新        

  成  员:秀容所全体人员,负责秀容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二组(西张市场所):组长:郝建飞      

  成  员:所全体人员,负责西张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三组(董村市场所):组长:孙耀武 

  成  员:董村所全体人员,负责董村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2)第二检查大队:分管领导:王俊平 

  第四组(东楼市场所):组长:董云富 

  成  员:东楼所全体人员,负责东楼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五组(义井市场所):组长:张治国 

  成  员:北义井乡全体人员,负责北义井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六组(合索市场所):组长:陈小东 

  成  员:合索所全体人员,负责合索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3)第三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常晓昱 

  第七组(新建路市场所):组长:刘俊涛 

  成  员:新建路所全体人员,负责新建路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八组(播明路市场所):组长:杨海江 

  成  员:播明所全体人员,负责播明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4)第四检查大队:分管领导:郭永春 

  第九组(和平街市场所):组长:付宝亮   

  成  员:和平街所全体人员,负责和平街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十组(奇村市场所):组长:张润新        

  成  员:奇村所全体人员,负责奇村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5)第五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孟韶中 

  第十一组(兰村市场所):组长:白志荣 

  成  员:兰村所全体人员,负责兰村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十二组(豆罗市场所):组长:刘建光 

  成  员:豆罗所体全体人员,负责豆罗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十三组(长征街市场所):组长:任建利 

  成  员:长征街所全体人员,负责长征街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6)第六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安彩云 

  第十四组(秦城市场所):组长:姜俊明 

  成  员:秦城所全体人员,负责秦城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第十五组(解原市场所):组长:杨建峰 

  成  员:解原所全体人员,负责解原所辖区内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 

  三、防控食品安全重大事件保障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1、以生产原料带入性风险和生产过程风险管控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1)保证使用的原辅料与索证索票及查验记录一致。 

  (2)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3)保证生产记录中生产工艺和参数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工艺流程一致。 

  2、从原辅材料、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等方面督促企业进行自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企业每月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记录和上报。 

  3、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帐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隐患消除及进到位。 

  对区域内的小作坊、SC加工企业按照风险等级划分的原则定期对其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C级、D级高风险加工企业重点监查,通过检查频次确保生产安全。 

  4、针对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或专项整治,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常晓昱副局长 

  牵头单位:食品生产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食品流通环节 

  1.督促经营者依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规定,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2.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保健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食品、白酒、食醋和大型肉制品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 

  3.调研分析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稳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针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4.推进华瑞市场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加强源头采购质量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责任领导:郭永春副局长 

  牵头单位:食品经营监管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餐饮环节 

  1.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餐饮安全专项整治。 

  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安全监管,严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加工场所圈养、宰杀活畜禽类动物,加强复工营业后的餐饮单位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开展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4.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集中整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责任领导:郭永春副局长 

  牵头单位:食品经营监管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食品抽检环节 

  1.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监督抽检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等不同业态,力争本区域获证在生产企业全覆盖,同时增加对高风险食品品种和项目的抽检频次。

  2.对抽检不合格或问题食品及时采取封存库存、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各所依法开展本辖区内的核查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郭永春副局长 

  牵头单位:食品经营监管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广告环节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各类媒介发布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重点整治利用报刊、电视频道、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各类销售网点发布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1、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食品广告:(1)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2)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3)未经广告审査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4)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5)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等相关栏(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6)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推荐内容的食品广告。 

  2、加强广告监测。强化互联网、印刷品、媒体等广告发布媒介的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及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提示,提醒消费者识别虚假违法广告,震慑违法广告主体,依法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 

  3、加大广告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查处。及时公布违法广告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树立执法权威。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告经营者法律意识,落实媒体广告审查责任,强化行业自律。 

  责任领导:刘金泉副局长 

  牵头单位:广告监管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六)应急值守环节 

  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各所辖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及重大活动,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科学分析本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针对性做好预警提示、预警反应和应急准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分管领导及所长带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切实做到应对有方,处理得当。 

  责任领导:刘金泉副局长 

  牵头单位:特种设备监察监管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防控药品安全重大事件保障措施 

  (一)药品流通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排查重点:以疫苗、中药饮片、基本药物等为重点品种,以医院周边、农村及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等为重点领域,排查流通、使用环节储存、运输的管理,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以及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等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交叉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药品流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SP并保持持续合规,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责任领导:常晓昱副局长 

  牵头单位:药品监管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排查重点: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督促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是否满足质量追溯;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 

  责任领导:刘金泉副局长 

  牵头单位:医疗器械监管股 

  落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1日-30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细致盘点,彻底清查过期食品药品,确保不进、不存、不销过期食品药品,并将自查报告报送所辖市场管理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日-8月31日)。各所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宣传,严打重惩,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检查督促阶段(2020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所要完成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置。我局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各所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提炼经验做法,剖析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把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确保各所“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畅通信息渠道,做到主动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信息的搜集汇总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敏锐发现隐患端倪,及时报告阶段性、专项性重大风险情报信息,以便能够占据主动,正确决策部署、高效开展工作。 

  (三)积极督导检查,落实考核问责。加强对监管领域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区局将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情况将在全局通报,对防范化解食品重大风险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严格追责问责。 

  (四)各市场监管所每阶段结束向相关股室报送纸质检查落实情况,11月20日前各相关股室将全年工作检查情况报送食品经营股。 

  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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