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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6-23      来源:忻府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忻府乡振组〔2022〕10号

  忻府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东楼乡、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7号)、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61号)、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忻财农〔2022〕27号)文件精神,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乡,专项用于南肖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东楼乡南肖村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东楼乡接到通知后,要按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启动准备工作,同时要设立项目资金公示牌,在乡政府、村委会所在地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收集和保存项目资料,确保项目完整、有据可查。每月30日前向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报送当月项目实施进度。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要及时将资金及项目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时限要求

  区财政局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东楼乡,并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附件1:忻府区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附件2:忻府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附件3:忻府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忻府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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