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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13      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忻安办发电〔2020〕4号)要求,统筹做好我区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层层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创造性地抓好防范化解措施落实,以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的实际行动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党政领导干部要把抓好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作为重大政治考验,自觉当先锋做表率,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全力防控疫情,做好联防联控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联防联控措施,凡使用外地从业人员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生产企业,要立即通知节前返乡的外地从业人员暂缓返忻入企;对已返忻的外地从业人员,要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 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和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制定并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履行好内部防疫责任,严格科学有序做好各单位内部人员的个人防护,按医学要求做好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外出探亲人员的隔离、留观、检查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战线干部队伍战斗力。 

  三、坚持验收标准,严格复产复工 

  要加强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扎实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春节期间停产未超过10天的企业,由企业的上级公司组织进行复产复工验收(上级公司和企业一体的由企业组织验收),并报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对春节期间停产超过10天的企业,由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组织进行复产复工验收(行业有其他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对已复工和正在生产的企业要对照标准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相关监管部门要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进行核查,核查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复工复产验收条件的,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复工,确保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管控到位。要加强节后返程高峰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强化对“两客一危”、高铁等的安全检查,做好入城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车辆的交通引导,确保返程安全。 

  四、深化集中整治,防范化解风险 

  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区集中整治和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六个一律”和深化集中整治“18条”措施。对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强化安全监管。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保护好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法强化督查抽查。要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段,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要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事件相互叠加,坚决不能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疫情防控工作添乱,为全面打好防疫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防范灾害 

  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地震等灾害变化,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基层群防群治责任,及时做好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深刻吸取我省沁源“3.14”、“3.29”森林火灾、乡宁山体滑坡、静乐县娑婆乡“4.5”森林火灾和我区奇村镇茶坊村“3.10”森林火灾等灾害教训,加强对我区森林火灾的监测巡护,紧盯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地区,严格管控节日祭祀用火、取暖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一旦出现火情,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各类火害事件发生。 

  六、强化值班值守,科学应对处置 

  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应急管理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内抓防控、对外抓配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制定疫情期间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行动预案,明确应急救援处置流程、基本装备、处置方法,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安全高效处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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