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忻府区召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时间:2018-03-23      来源:

      3月21日,忻府区召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总结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区委书记张钰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安委会主任崔向松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安全生产单位颁发责任书。区委副书记葛小树宣读《关于表彰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安亮东宣读《关于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201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方案》。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刘明祥总结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并对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付光政,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郭新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成,区政协副主席秦丽等区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张钰祥就抓好全区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五点意见。  

   首先,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红线。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始终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切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深化改革发展,注重统筹推进。2017年,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我区研究制定了《忻府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要通过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全面落实。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与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我区过去出台的改革举措相结合。  

   第三,逐层分解细化,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和乡镇办事处、村(居)委属地管理责任多个层面构成,要逐级明确、逐级细化、逐级落实。要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落实乡镇、村(居)属地管理责任。  

   第四,完善运行机制,推动责任落实。继续深化“4438”安全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监管责任体系、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应急体系等四个体系,要严格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管理、全员安全管理、应急值班管理、安全档案管理等四项管理,坚持警示教育制度、执法监督制度、重奖重罚举报监督制度等三项制度,努力实现检查监管零死角、部门配合零缝隙、现场生产零隐患、一线操作零“三违”、安全工作零起点、重大事故零发生、迟报瞒报零容忍、安全生产零死亡等“八个零”的工作目标。要加大安全生产督察力度,紧盯不落实的人和事,进行重点督办。  

   第五,严格安全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要通过严肃考核追责,进一步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凝聚合力,扎实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崔向松就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第一,必须增强“三个意识”。各乡镇办和各部门一定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敬终如始,抓铁有痕,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一要切实强化“居安更要思危”的意识。二要切实强化“祸患常积于忽微”的意识。三要切实强化“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意识。  

   第二,必须落实“四个责任”。要以铁的纪律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勇于担当,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威胁,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一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二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三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要严格落实乡镇办属地责任。  

   第三,必须突出“五个重点”。一是以更新的思维,深化安全生产改革。二是以更高的要求,彻查彻改问题隐患。三是以更大的力度,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抓好建筑施工治理,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四是以更严的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五是以更实的措施,保障安全生产任务落实。  

   崔向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  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区委秘书处、区政府秘书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各乡镇(办)党(工)书记、乡镇长(主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管理处(管委会)主任,重点企业单位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参加会议。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