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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府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19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忻府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办、局 

  忻府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21215日   

    

   


  忻府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更高标准的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机制的通知》(晋政教督办督〔20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为重点,着力缩小城乡间和校际间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忻府教育。 

  二、目标任务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加强统筹,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着力推进内涵提升,着力创建教育特色,全面促进人的发展,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等更加均衡,全面实现高水平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在2025年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班 

  为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如期完成,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牛朝旭  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  员:郭沛华  区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赵增荣  区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段晓丽  区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焦志敏  区教科局局长 

  赵剑勘  区委编办主任 

  杨  军  区发改局局长 

  张  悦  区财政局局长 

  薛永生  区人社局局长 

  李  宁  区卫健体局局长 

  郭亮明  区住建局局长 

  赵引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云  区审计局局长 

  张旭琴  团区委书记 

  刘永珍  区妇联主席 

  马建云  区残联理事长 

  郝民喜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副局长 

  林  清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李俊伟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  伟  忻府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在省、市对本区进行督导检查时,负责组织、安排迎检工作。 

  区委组织部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年度工作考核。 

  区委宣传部和团区委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学生和尊师重教典型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全社会形成重教、助教、兴教的良好风气。 

  教科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运作,牵头做好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日常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主要职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范围的有关义务教育方面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审报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会同区教局做好教师表彰奖励及教师招聘、调配、岗位管理和职称聘等工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维护教职工劳动保障权益。 

  区财政局牵头对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确保区级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同时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达到省市规定比例;将教职工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应负担的经费,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达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标;配合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中小学维修改造等工程专项资金。 

  区审计局要对教育经费、专项经费的核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费附加等经费的使用管理程序、效益进行审计与监督。 

  区发改负责把教育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配合财政、教育等部门督导检查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区卫健体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指导学校改善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做好中小学生疾病防治以及学生体质检查和有关健康指标的测试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学校周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清理、取缔区域内各种违规培训班和招生广告;监督管理学校周边及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 

  区妇联、残联负责关心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好帮困助学工作,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援助;关爱残疾儿童,配合镇(街道)、教育部门动员残疾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公安部门全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检查,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常态化勤务,不断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及时解决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落实“护学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交警大队负责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限)速装置,维持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秩序 

  镇(街道)负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协助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根据辖区内人口变化,协助做好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工作职责。 

  领导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和单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职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局,负责整体工作的运行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建议,办公室主任由焦志敏兼任。 

  (二)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监督问责等工作机制,为推进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形成坚强的组织保障。在忻府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下列工作小组: 

  1.教师队伍建设组 

  组  长:焦志敏 

  副组长:薛永生  赵剑勘 

  成  员:王福田  聂国荣 

  教师队伍建设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师资队伍的配备、教师结构的调整等相关工作。 

  2.经费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赵丽梅  王英虎  

  成  员:白海滨  刘俊伟  付同秀 

  经费保障组主要负责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支持项目,做好配套经费落实和拨付工作。 

  3.设施设备采购组 

  组  长:   

  副组长:王锁亮  银建国   王英虎 

  成  员:崔红玉  白海滨 

  设施设备采购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相关工作。 

  4.资料组 

  组  长:段晓丽 

  副组长:杨勇双 

  成  员:陈乡和   刘志红   赵荷峰   李艳娥 

  资料组主要负责制定、收集、整理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5.宣传组 

  组  长:   

  副组长:张志伟 

    员:王晶磊   岳彩婷 

  宣传组主要负责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6.后勤服务组 

  组  长:王英虎 

  副组长:连慧安 

  成  员:    高永峰  杨永岗 

  后勤服务组主要负责市、省、国家评估验收的接待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实施措施  

  (一)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国家性,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强教育财政保障力度,确保校舍建设维修、教学设施设备、校园安全等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使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达到要求。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力争每年有所增长。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2.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政府的教育职责。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政府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提供师生安全保障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管理职能。各乡镇(街道)政府和村(居)委会要及时联系辖区学校,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督促监护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向其监护人送达限期入学、复学通知,督促无效的,相关部门要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入学、复学,确保辍学率降低,动态清零,巩固率达标。  

  3.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逐步实行城乡学校共同体管理模式,城乡学校紧密联动发展,积极开展结对学校的特色创建、教师互派、师资培训等活动。聚焦县域内教育薄弱环节,创新管理模式,使优质资源向教育薄弱学校辐射,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有效缩小校际差距,逐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  

  (二)合理配置,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着力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统筹考虑城镇建设与发展、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全区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学校建设速度,力争到2024年秋季,城区小学达到15所,城区初中学校达到7所,九年一贯制5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完全中学2所,力争在2024年底前新建小学5所,初中两所并投入使用保证城区学位充足。到2023年基本消除大班额,到2024年秋季,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和标准规模。  

  2.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坚持城乡统一的办学标准,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使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学校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最新标准进行建设,教育装备的采购要有前瞻性,要高标准配备。  

  3.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紧紧围绕“智慧校园”,进一步改善、更新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设备,积极构建中小学校园数字化环境,完善以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录播教室“一网三室”为特质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框架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以数字化、交互性和多媒体为标志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逐步实现教学资源、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应用的全面数字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城乡师资队伍均衡  

  1.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编制管理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有计划的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的招聘工作,加快骨干教师培养提高,力争到2024年秋季每所学校的专业教师队伍人数达到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县域范围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完善教师流动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城区学校教师支教力度,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的规定,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养工作,确保全体教师每年的培训时数达到国家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完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精心打造“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队伍,出台评选、考核和奖励办法,成立“名师工作室”,搭建名师展示舞台,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3.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长的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监督、评议和考核奖惩工作,提高校长整体素质。不断完善校长负责制,强化任期目标考核。加大学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 

  (四)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挖掘忻府地方人文资源,建设德育地方课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立完善校园文化保障机制和检查评估制度,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围绕“双减”政策,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有效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度重视体育、艺术、科普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普及劳动教育。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意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杜绝择校生。扩大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  

  (五)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1.全面落实教育资助和乡村振兴政策。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逐步提高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范围。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学生接受完成义务教育。  

  2.健全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加强对接受随迁子女较多学校的管理和督导,改善就学环境,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3.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忻府教育发展的整体之中,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接收随班就读学生集中的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保障资源教室功能的发挥。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要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安排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六)强化平安忻府建设,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1.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学校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2.坚决防治校园欺凌和伤害。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和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强化门卫制度,实行封闭管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与纠纷,定期开展管制刀具等危害性物品收缴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3.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公安局、教科局、学校监控联网平台。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卫健体、住建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强化措施落实,突出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五、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评估认定时间节点,确保顺利完成申报和迎检工作  

  县(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程序为学校自查、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评估、国家认定。 

  (一)区级自评:遵循差异系数达标、校校达标、政府推进工作达标的原则,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5年顺利完成申报和迎检工作。   

  1.自评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阶段忻府区教局牵头,相关局积极配合,组织各学区、学校、教局有关科室根据指标要求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于20228月初到2025年2月底完成。 

  2.设施设备配置阶段:2023年1月份到6月区政府各相关局根据教学校自查办学条件短缺情况,审核立项,并截止9月初完成招投标,截止12月完成设施设备的配置工作。 

  3.学校自评阶段: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配合所属责任区学校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学校自查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4.区级评估验收阶段:教局于20253月底前组织实施做好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查工作及区级评估工作。确保2025年3月完成市级复核材料的申报提交工作。 

  (二)迎检整改工作阶段:2025年4月底前,接受市级复核;2025年5月至7月,省级评估整改督查;随时迎接国家评估认定。 

 

相关解读: 《忻府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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