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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府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16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府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忻府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忻府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 

  创建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考核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指示的具体举措,是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要求。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作为全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题和特色,争取通过2019-2020两年创建,达到标准要求,进而推动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增加绿色、有机优质农产品认证和供给,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实施内容及支持环节 

  (一)建立先进完善的基础资料室及电子数据库。包括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及农兽药、种子、化肥等投入品监管名录;区、乡、村三级监管责任网格化数据;三品认证管理数据;地标及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数据;引进和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数据等。(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畜牧兽医中心、区综合检验中心、各乡镇(办)等相关单位配合) 

  (二)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三品一标”认证。一是创建5个以上三品认证整体推进乡镇(办);二是地标产品“忻州糯玉米、忻州香瓜”签约用标企业全部实现“三品”认证,至少培育5个以上“三品”认证示范企业;三是推进全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到2020年“三品一标”认证基地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达到省级三品认证创建县(区)标准(耕地面积4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单位、乡镇(办)配合) 

  (三)抓好蔬菜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区级定性检测不少于3000个/年,定量检测不少于400个/年;每个乡镇(办)定性检测不少于300个/年;规模以上蔬菜生产基地自检或委托检测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综合检验中心牵头,区蔬菜中心、各乡镇(办)配合) 

  (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和云平台。设立忻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全区建立十个以上重点监管点(包括种植、养殖、加工、仓储、批发市场、超市等)。指挥中心通过云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做到区级监管和乡镇(办)巡查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单位、乡镇(办)配合) 

  (五)强化区级和乡镇(办)、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发挥好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突出作用,进一步强化乡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组建100人的重点村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队伍,实现区、乡、村三级监管力量的有效衔接和协调畅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单位、乡镇(办)配合)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种养殖人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生产者的自觉行动和自律要求。同时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履职能力和敬业意识,进而在全区形成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畜牧兽医中心、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乡镇(办)配合) 

  (七)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全区创建蔬菜、玉米、杂粮、奶牛、生猪、肉羊等种植、养殖示范基地1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蔬菜中心等相关单位、乡镇(办)配合)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并搞好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工作痕迹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蔬菜中心、市公安局忻府分局等相关单位、乡镇(办)配合) 

  (九)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单位、乡镇(办)配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农业、公安、财政、畜牧、市场监管、综检中心等有关单位及各乡镇(办)为成员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领导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制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主体是区人民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搞好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综合检验中心加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区政府考核范围,考核权重不低于5%。强化创建活动的过程监督,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 

  3.激励机制。对“三品认证”整体推进乡镇、“三品”认证示范企业、新增的“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区政府参照省、市有关奖补标准进行奖励。 

  4.经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在全面用好省财政投资100万元用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同时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奖励举报制度,全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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