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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7866 | |
发文字号:忻府政秘发〔2018〕22号 | 成文时间:2018-04-13 |
发文机关: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 主题词: |
标题: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忻府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 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18-04-18 |
时间:2018-04-18 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制定《忻府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2018年4月13日
忻府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实 施 方 案
2018年国家将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进行质量监测。为确保该项工作在我区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山西省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18〕12号)精神及省厅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样本
根据《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山西省实施工作方案》,我区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全国331个、全省12个样本县之一。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参加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由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随机抽样确定为22所,其中14所小学,8所初中。每个样本校原则上抽取30名样本学生(学生名册随国家监测中心下发的监测工具同时以密件方式公布)。
(二)监测对象
1.2018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不含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小学14所:东街小学、北关小学、健康路学校小学部、西张小学、代郡小学、麻会小学、东楼小学、中曹小学、长征小学、七一路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云中路小学、康乐小学。初中8所:忻州七中、播明中学、兰村中学、奇村中学、新路学校初中部、忻州十一中、师院附中、北方中学。
2.2018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数学、体育专任教师和班主任;样本学校校长。
(三)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数学学业质量: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体育与健康状况: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四)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其测试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场 次 |
学生测试 |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 |
学生数学测试 |
09:00-10:20 |
9:30-全部填答完成 |
学生数学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
10:50-11:40 |
|
学生体育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
14: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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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育现场测试 |
14:50-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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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副局长担任联络员,督导、教研、基教、体卫艺、装备、电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保证监测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保障经费到位。
(二)加强队伍管理。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监测工作。要扎实搞好参与测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握方法、严明纪律、加强自律。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教育局要强化对各样本校的监管,加大督查、巡视力度,接受投诉举报,对于失职渎职、落实不力的,将实施严格的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安全意识。各样本校要高度重视体育测试工作,填密计划,严密部署,切实保证学生安全。充分考虑到体育现场测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认真做好学生身体出现不良现象时的应急处置预案,样本学校还需另外确定体育现场测试应急处理人员若干名,以确保能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用于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场地、相关器材、医护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监测工作要求准备到位;摸清相关年级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参测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区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忻府区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组
组 长:闫秀斌 忻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郑国文 忻府区政府副秘书长
何天宝 忻府区教育局局长(负责常务工作)
赫瑞彪 忻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焦志毅 忻州市教育局普教科科长
李全治 忻府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福田 忻府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银建国 忻府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正科督学
成 员:王兴华 忻府区财政局局长
李文田 忻府区卫计局局长
连虎林 忻府区交通局局长
赵宪明 忻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郭晓霞 忻府区地震局局长
张慧东 忻府电力支公司经理
杜继林 忻府区公安局副局长
韩国宏 忻府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常荣欣 忻府区纪委监察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赵建梅 忻府区保密办主任
吴 刚 联通公司忻州分公司经理
连树生 忻府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文翔 忻府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刘培彬 忻府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朱玉萍 忻府区教育局副科督学
闫 鑫 忻州市教育局普教科科员及教育局相关科室
联 络 员:陈乡和 忻府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信 息 员:雷鹏光 忻府区教育局教研室科员
责任督学:每样本校1名,由区政府选派22名督学。
主监测员:每样本校1名,由教育局选派非样本校的教务或教导主任担任。
体育监测员:每样本校1名,由教育局选派非样本校的体育教师担任。
领导组负责协调监测工作的总体安排分工;区级联络员负责对本区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省级联络员的及时请示报告,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上报员负责本区信息 接收、报送和审核以及网络问卷填答的进度管理,为样本校的网络录入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责任督学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主监测员负责按要求完成学生数学测试、相关因素问卷填答和体育现场测试中的具体组织工作。
2. 工作职责
(1)制定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样本校学生和教师相关信息。
(3)组织本区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准备。
(4)组织并督促22所样本校做好测试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本区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样本校统一按标准配备计算机、体育现场测试仪器、文具物品以及确保网络畅通,按要求做好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
(6)责任督学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主监测员
(二)样本校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样本校设主监1人,由样本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和填答校长问卷。
样本校设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担任,当主监填写间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
体育监测员3人,由样本校体育教师担任,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的主监测员和体育监测员一起负责组织体育现场测试(如样本校体育教师人数不足3名,可由其他学科教师担任)。
信息上报员1人,由样本校熟悉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和测试准备过程材料,保证计算机及网络正常运转,为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学生体育现场测试数据录入等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司时员1人,由样本校教务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保密员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安保人员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
医护人员1人,由校医担任或由区政府协调配备,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监测点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确保本监测点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3)按要求设置测试场地,做好本监测点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四、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
(1)接受省级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成立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完成属地学校信息上报。
(3)完成样本校名单确认。
(4)提交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区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5)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2.近期准备工作:
(6)4月17日前审核样本校提交的测试年级学生与教师信息。
(7)5月7日前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8)5月7日前上报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名单。
(9)5月7-11日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
(10)5月18日前指导监督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与宣传教育,提交样本区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
(11)5月22日前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制定现场测试应急预案,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2)5月24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13)5月25日前提交区级应急事件报告表,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14)5月31日前审核提交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15)6月13日前提交区级实施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