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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关于印发忻府区创建新一轮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14      来源: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忻府区创建新一轮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2017年8月26日

 

 

关于新一轮山西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在全区开展新一轮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为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全区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指标

    (一)领导保障

1、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全面统筹协调,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在全区形成良好氛围。

2、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完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方面有机衔接,鼓励按政策生育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基本建立,计划生育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3、计划生育财政人均投入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项工作经费足额到位,管理规范。

4、依托社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本地主要媒体,积极借助现代传媒和手段,开展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活动。

(二)综合服务

5、落实优生优育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全面落实自主知情选择,避孕药具保障供应,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技术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服务环境温馨亲民,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6、宣传倡导活动经常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群众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较高,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氛围,群众满意度较高。

7、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面向基层、上门服务,体现服务优势和特色。开展群众需求和满意度调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服务。

8、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模式,创建优质服务品牌。以家庭为基础,以健康促进为手段,协调开展覆盖全人群的生殖健康服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

(三)规范管理

9、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公开。

10、畅通建议和投诉平台,对群众诉求及时协调处理,无信访积案,无重大违法行政行为。

11、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有效模式。深化诚信计生,加强村民自治,提高群众参与率。

(四)工作落实

12、稳定适度的生育水平。近3年出生政策符合率平均在95以上。

13、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近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或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14、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健全,基础工作扎实。卫生计生资源优化整合,监督执法体系完善。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

15、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全部落实,相关民生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予以倾斜。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16、卫生计生以及跨部门信息安全共享机制基本建立,生育登记、出生人口、奖励扶助等信息及时采集、动态更新,准确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异地查询、反馈率达90%以上。

17、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健全完善,协调建立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籍管理、迁移流动、婚姻登记、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在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中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建新一轮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忻府区创建新一轮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崔向松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葛小树   区委副书记

郭新和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杨彦斌   区委副秘书长

杨  乐   区政府秘书处主任科员

            李文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老干部局局长

赵增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万山   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勘   区编办主任

徐月娥   区直工委主任科员

珠   区发改局局长

樊玉科   区经信局局长

徐建文   区农委主任

            何天宝   区教育局长

王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薛永生   区人社局局长

卢红卫   区住建局局长

            宗  德   区林业局局长

刘建光   区文化局局长

李文田   区卫计局局长

赵引平   市工商局忻府分局局长

华   区食药局局长

王芸生   区审计局局长

王  强   区统计局局长

康海燕   区宗教局局长

周少勇   区科技局局长

张丽华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岳银柱   区法院政治部主任

谢利荣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  达   团区委书记

孙秀春   区妇联主席

泽云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李文田(兼)。

 

四、工作重点

    (一)优化环境,把握四个方面

1、加强领导,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政治环境。一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区政府将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各乡镇(办)、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把人口计生工作奖罚措施制定好、落实好,切实做到组织、投入、责任、制度、检查“五到位”,确保我创新一轮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2、夯实责任,形成各级干部扎实工作的体制环境。夯实“一把手”责任,各乡镇(办)、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检查,狠抓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夯实乡镇(办)计生专干、村(居)服务员工作职责,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抓好数据统计填报和动态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3、强化宣传,形成全民支持计划生育的舆论环境。把宣传动员作为先导工程来抓,引导群众树立新的婚育观。一是在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知识竞赛、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计生政策知晓率。二是在宣传内容上下功夫,把优质服务的理念融入其中,多用温馨和谐的语言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观。三是在对外宣传上下功夫,组建计生通讯员队伍,加大稿件采编力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4、完善配备,形成设施齐备、舒心舒适的工作环境。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结合我实际,切实加强计生服务机构建设,统一外观、统一制度、统一科室、统一服装、统一设备,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办成宣传培训基地、技术服务中心和育龄妇女之家。

(二)优化队伍,抓住四个重点 

1、进一步健全网络。优化配置服务机构和队伍,有效整合、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保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

2、进一步强化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人口理论、政策法规、工作方法、依法行政、微机应用等培训,努力提高计生工作人员政策落实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积极选送优秀人员进修学习,并持续开展好业务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计生工作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 

3、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求真务实,坚决制止弄虚作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计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倡导“四不”作风,即:不让工作在自己手里延误,不让基层群众在自己面前冷落,不让推诿扯皮等现象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计生形象因自己受到损害,着力增强全计生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 

4、进一步依法行政。实施“六权治本”,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推行阳光便民办证服务,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三)优化措施,做好三项工作 

1、突出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综治、公安、市场、住建、税务以及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流入人员动态监测、信息采集、宣传咨询、证件办理、免费技术服务、权益保障、同城化待遇等工作;要加大与重点流出地计生部门区域协作的工作力度,通过信函、电话、随访、座谈、建立协会组织、健全联系人制度、关心帮助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办法,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切实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2、抓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卫计部门要与组织、宣传、人社、工会等部门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评模、创建文明和谐单位计划生育审核的联动工作机制;要与综治、公安、市场、财政、教育科技、住建等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联动工作机制;要与民政、公安、统计等部门建立完善人口信息互通的联动工作机制;要与公安、妇联、团委、市场等部门建立完善“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的联动工作机制;要与发改、经信、财政、农委、林业、扶贫、中小企业等部门建立完善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的职能优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3、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面发挥全员人口数据库基础信息作用,加快卫生计生系统内部信息融合,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增进与公安、民政、教育科技、人社、统计、市场等部门交流协作,进一步拓展部门信息共享领域和范围,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全员人口数据质量,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信息实名登记,坚决查处漏登、错登和弄虚作假行为。

(四)优化服务,体现四大关怀 

1、强化技术服务,关怀育龄妇女。指导和帮助已婚育龄妇女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提升服务理念,规范服务程序。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中心要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八项基本职能。加强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使其履行好相应的计生工作职责。认真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工作、免费发放叶酸、免费“三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服务及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2、注重利益导向,关怀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实行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激励政策,继续认真落实政策调整前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4+2”优惠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奖扶特扶、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并在计生家庭子女入学、入托、就业、低保、扶贫贷款、宅基地划拨、种养业发展等方面尽可能多地提供支持和帮助,让政策调整前广大独生子女家庭拥有“获得感”, 让广大计生家庭生活上更加富裕,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开展亲情服务,关怀育龄人群。认真做好便民维权服务工作,深化生育服务证改革,实行网上预约办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积极推行服务代理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送证上门的亲情服务、热情周到的微笑服务、言而有信的承诺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首问首办负责制和首接责任制,妥善调处好各类信访矛盾。照顾好留守儿童和“空巢”家庭,为他们送去亲情慰藉、精神鼓励及物质帮助,努力树立起人口计生干部在群众心中的优质服务形象。 

4、推行群众自治,关怀计生家庭。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和《群众自治协议》,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394个行政村全部实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其他群众团体作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参与程度。 

五、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自2017年 8月开始启动,按照六个阶段分步实施,具体步骤及内容为: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17年 8 月 16日至 8 月 20日)。以动员准备、建章立制、研制方案、确立目标、分解责任、夯实基础为主要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成立区级和乡镇(办)、部门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等,启动创建工作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做到全家喻户晓,育龄群众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20日至8月20日)。以基础建设、强化功能、优化服务、信息核查为主要内容。按照全区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完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各项经常性工作和责任书指标。 

1、积极做好创优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品、宣传单,大力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 

2、对区、乡、村三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考试,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召开全区创优推进会议,进一步动员各乡镇、各社区、各责任部门,鼓足干劲、查漏补缺,扎实有效地落实“创新国优县”各项责任指标和工作任务。 

4、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办)进行循环督查,提出整改方案,抓好查漏补缺工作。对近三年各类档案资料整理规范,分年度分类装盒归档。再次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5、结合机构改革,按“创优”标准整合配置区、乡、村(居)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编制及落实人员待遇。按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和标准逐项逐条进行对照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 8月21 日至8 月 25日)。以自查完善、整改推进、全面普查等为主要内容。对照评估标准,对各乡镇(办)依照统一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验收,逐村逐项,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达到评估标准后,各乡镇(办)向创建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验收报告。 

第四阶段:自查评估阶段(2017年8 月 25日至 9月  31日)。以复核初验、树立示范、挖掘典型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县级自查验收,并在查漏补缺后做好创建工作总结、评估验收资料整理、汇报材料撰写及专题片制作等各项工作,报送省、市相关单位进行预评估。 

第五阶段:验收评估阶段(2016年 10月 1日至10月  31日)。全面迎接省、市评估和验收。 

第六阶段:提高完善阶段。在省、市及评估验收后继续做好巩固提高工作,随时接受上级的回顾性复查。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省级优质先进单位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提高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举全区之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17年底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和各成员单位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区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区卫计局具体负责拟订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自查评估方案,对全区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沟通协调。各乡镇、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创优工作,同时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千方百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区创优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办)、相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领导不力、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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