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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6-01771 | |
发文字号:忻府政秘发〔2016〕9号 | 成文时间:2017-09-13 |
发文机关: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 主题词: |
标题: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妇女 | 发布日期:2016-04-20 |
时间:2016-04-20 来源: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制定《2016年忻府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忻府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领导组
2.忻府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指导组
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2016年4月7日
忻府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实施方案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形成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全国妇联决定“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使更多农村妇女享有免费宫颈癌检查服务,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山西省卫计委、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深化继续探索适合我区基层的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2016年年度目标
1.完成35-64岁农村妇女6000例的宫颈癌检查。
2.进一步强化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使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3.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全区以村为单位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受检率都达到6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2016年开展免费宫颈癌筛查的乡镇及任务数为:
秦城乡: 800例
曹张乡: 800例
高城乡: 800例
解原乡: 800例
播明镇: 800例
紫岩乡: 800例
董村镇: 800例
秀容办事处: 400例
长征路办事处: 500例
新建路办事处: 400例
(二)项目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VIA/VILA)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VIA/VILA)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5.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①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②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VIA/VILA)、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6.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宫颈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
(三)筛查日程安排
预计从4月 25 号秦城乡开始,其他乡镇、办事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区政府、妇联和区卫计局共同成立了忻府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项目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制定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项目质控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区妇联、乡镇办事处配合卫计局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三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我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3.区卫计局协调妇联、乡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本地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确定妇女宫颈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卫计局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二)相关机构职责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宫颈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可疑/异常人员的随访。
2.区妇联负责全区适龄妇女的摸底,项目工作的宣传动员及筛查人员的组织工作。
3.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落实检查人数和日程。
(三)专家技术指导组职责
专家技术指导组按照国家及省市的统一要求,负责对承担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四)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人员基本要求
1.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
2.从事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3.从事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操作。
(五)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
1.人群选择
各乡镇妇联、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并动员其检查,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进行检查。
2.检查流程
(1)宫颈癌检查流程
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对受检妇女填写宫颈癌检查登记册和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
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
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的可疑/异常病例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通知可疑/异常者到区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阴道镜检查及病理检查。
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对可疑/异常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六)信息收集和管理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2.项目信息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内容包括宫颈癌月、季度报表和阳性个案登记表。具体按照重大公共卫生信息报送相关要求执行。
(七)质量控制
1.区卫计局定期对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2.质控标准及方法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
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八)筛查地点
1.忻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局院内)
2.乡卫生院。
(九)经费管理
1.鉴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妇产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且妇产医院具有宫颈癌筛查的硬件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经研究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区妇产医院实施该项目并定期向区卫计局报送检查人数和项目实施等情况,经区级卫生、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区妇产医院。
2.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区卫计局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区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附件1:
忻府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领导组
组 长:郭新和 区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杨 乐 区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田 区卫计局局长
孙秀春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杨明涛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钟红梅 区妇联妇儿工委主任
李海英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 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彭建国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部主任
戎凤月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保科
张绣青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保科
陈丽英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保科
周丽琴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附件2:
忻府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技术指导组
组 长:付秀云 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成 员:冯振香 妇产科主治医师
张 玲 检验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