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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为全区60周岁以上农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5-07-28      来源: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提高我区农民的健康水平,做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对60周岁以上农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活动,作为2014年区人民政府关注民生的实事之一。

一、体检对象

凡是2013年底前年龄在60周岁以上(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农民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二、体检时间

2014年1月起开始集中用半年时间进行健康体检。

三、体检项目(见附件)

四、体检资金

参合农民体检的资金从区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非参合农民体检的资金从政府医疗救助中列支。

五、体检机构

根据卫生部文件要求,选择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作为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任务。此次体检任务以忻州市中心医院为主,属地乡、镇医院配合为辅共同实施(具体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以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后,签订的体检协议为准)。

六、体检程序

以健康体检表方式运作,健康体检表由忻州市中心医院统一印制。参加体检的农民凭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组必须将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不得有漏填、涂改等现象,体检表必须有参加体检农民签字确认,并留电话号码。相关检查结果必须粘贴在体检表上,完善体检表相关项目内容,保证体检结果真实、准确;中心医院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作好体检结论和建议,认真做好体检结果的筛查工作,对在体检中查出的疾病,要在体检结果栏按国际疾病分类名称表明准确的病名,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建议。体检过程中不得另行收费。

七、工作要求

忻州市中心医院安排实施健康体检具体工作。各乡、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保证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

    (一)严格规范操作。承担此次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成立健康体检小组,明确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任务,制定免费健康体检技术操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开展健康体检相关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同时应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做好参检人员身份认定和登记工作。建立健康体检档案,做到健康体检汇总表、身份证、体检表内容相符。

    (二)严明工作纪律

    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不定期检查健康体检开展情况。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借免费健康体检活动诱导农民接受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健康体检项目不予支付,对虚报体检项目和人数,套取健康体检资金的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加强信息管理

忻州市中心医院必须将参加体检的农民及时准确录入医院管理系统和新农合管理系统,体检结束后如实填写体检工作报表,报送区合管中心。

 

附件:体检项目及价格一览表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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