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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8593 | |
发文字号:忻府政任〔2022〕8号 | 成文时间:2022-09-30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朱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2-10-08 |
时间:2022-10-08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2〕60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朱 俊同志任忻府区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王志勇同志任忻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昊东同志任忻府区旭来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志新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昊钰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 锐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冀沁馨同志任忻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武科同志任忻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白济民同志任忻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志新同志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瑞峰同志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 晶同志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史昊东同志忻府区政府信息中心(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冀丽珍同志忻府区温泉康养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