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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3134 | |
发文字号:忻府政任〔2021〕15号 | 成文时间:2021-10-29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崔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1-12-03 |
时间:2021-12-03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府政任〔2021〕15号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崔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1﹞151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崔 蕾同志任忻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焦 健同志任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韩志涛同志任忻府区民政局副局长;
崔新保同志任忻府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振春同志任忻府区温泉康养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翟振伟同志任忻府区温泉康养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志宏同志任忻府区温泉康养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冀丽珍同志任忻府区温泉康养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傅跃文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徐廷杰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霍晓鹏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恒山同志任忻府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副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张俊文同志任忻府区公用事业中心副主任;
张振伟同志任忻府区公用事业中心副主任;
霍美玲同志任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人民防空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侯定封同志任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人民防空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免去:
宣文杰同志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茂平同志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赵 华同志忻府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崔 蕾同志忻府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连玉同志忻府区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职务;
傅跃文同志忻府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世英同志忻府区收费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廷杰同志忻府区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霍晓鹏同志忻府区经信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智勇才同志忻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王恒山同志忻府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俊文同志忻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振伟同志九龙岗城郊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定封同志九龙岗城郊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霍美玲同志忻府区古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秀光同志忻府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李建军同志忻府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校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赵振春同志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翟振伟同志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志宏同志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招商科副科长职务;
冀丽珍同志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陈贵庭同志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王志勇同志忻州禹王洞森林公园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