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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16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备案报告

 时间:2020-12-1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备案报告


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区承担的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验收、公示和销号,现报请备案。 

 

 

  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忻府区委、政府组成验收组队《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环保工作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只有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2010年,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中央对山西转型发展的要求,也是山西省解决“一煤独大”困局的现实需要。但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转型改革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 

  二、整改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三、完成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 

  2.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对照省委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对提升工作标杆的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牢固树立一流理念一流标准,真抓实干、马上就干、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以“坐不住、睡不着、等不得”的态度,坚定坚决地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到实处,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大步“向前走” 

  3.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后党委政府部门情况,重新组建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督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支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在忻府区全面落地见效。 

  4.强化工作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污染源自查自纠,一方面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行政司法衔接,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环保服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落实责任不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依纪依规处理。 

  四、验收结论 

  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备案报告


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区承担的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核查验收、公示和销号,现报请备案。 

 

  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6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忻府区委、政府组成验收组队《整改任务清单》第16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一些落后产能长期存在。全省目前仍有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火电机组100余台,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占全省火电行业的4%左右,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火电行业排放总量的25%和14%。 

  二、整改目标 

  全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完成情况 

  我区无1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发电机组。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2月31日运行锅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19年完成8台锅炉全部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四、验收结论 

  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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