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0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2月9日,收到群众反映的(X140000201812090001)环境问题后,经核实该问题已于12月1日进行反映,本次为第二次反映,属同类问题。2018年12月10日忻府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再次组织忻府区奇村镇、忻州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忻府区水利局就此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村民反映,村干部在村中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在全村河道、耕地、河坝沿线里大肆挖沙买沙,挖出10几米深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土壤植被,土地已无法耕种。
(二)调查情况
奇村镇石家庄村位于南云中河河道左岸,邻河长度2.6公里。反映问题中采砂地点为南云中河古河道,并非现南云中河流经石家庄村河道。
经查,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是根据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府区关于整治规范采矿挖砂用地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忻府政发〔2007〕59号)文件,由忻府区整治规范采矿挖砂用地秩序指挥部批准的土地改良项目,现存的石家庄村境内七个改造项目为2015年经忻府区整治规范采矿挖砂用地秩序指挥部审批的项目。因此,村干部租赁、购买土地,大肆挖沙买沙的行为不属实。
2018年6月,忻府区人民政府对全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行叫停,要求全方位高标准复垦,现除新云河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因当事人经济纠纷外出未完全复垦外,其余项目已完成复垦,待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检查验收后,交付农民耕种。由于新云河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取砂与耕地形成4-5米左右边坡落差,目前正在积极复垦,未全部完成复垦。因此,挖出10几米深坑不属实,无法耕种属实。
经现场调查,举报区域属农村,利益关系属其它类别,群众身边属于其它类别,举报内容属实。
二、处理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奇村镇政府、石家庄村委负责对新云河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行复垦,确保2019年6月完成复垦并达到复垦标准。
(二)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1月27日,奇村镇纪委已对石家庄村支部书记段俊杰、村委主任赵贵明进行约谈。
2018年12月10日,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党组已对奇村镇国土所副所长彭卫东进行约谈。
(三)公开情况
2018年12月10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xfg.sxxz.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忻府区委、区政府责成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加强对新云河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复垦工作的监督,确保按进度完成复垦。
联 系 人:董建武
中共忻府区委 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