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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董村镇游邀村,村干部将耕地承包后建起保温厂和木炭厂,无环保土地手续,烟气、污水直排,气味呛人问题(D14000020181205001)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2-07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2月5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205001)环境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2018年12月6日忻府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织区环保局、市国土局忻府分局、董村镇人民政府就此问题展开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董村镇游邀村村民反映:村干部将村南的120亩耕地承包后建起保温厂和木炭厂,无任何环保土地手续,烟气直排,污水直排,气味呛人。                                                  

(二)调查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中两家企业为:忻州市腾达木炭加工有限公司、忻州市忻府区万源岩棉保温制品厂。

1.忻州市腾达木炭加工有限公司

该企业于2017年9月经忻府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号忻府发改备案〔2017〕108号),2017年12月1日忻府区环保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忻府环审函字〔2017〕第041号)。2018年4月开始建设,2018年10月25日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140902201900420902),有效期(2018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2018年12月4日投入运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厂正处于生产状态,由于窑体上部封闭不严,产生烟气,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

经国土部门调查,忻州市腾达木炭加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未经批准擅自将游邀村村南原养殖场场地改建成木炭窑,违反占地面积925m2,约1.38亩。

因此,反映问题中无土地,产生烟气属实。无任何环保手续,污水直排,气味呛人不属实。

2.忻州市忻府区万源岩棉保温制品厂

该企业2017年9月开始建设,2017年12月投入运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该企现处于停产状态。

经国土部门调查,万源岩棉保温制品厂于2017年5月租用原游邀村养羊场场地,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新建保温制品车间厂房,违法占地面积886.8m2,约1.33亩。

因此,反映问题中无土地,无环保手续属实。污水直排,气味呛人不属实。

经与董村镇游邀村核实1998年村委将村南的120亩土地承包给村民苏跃红,其中90亩为果园地,30亩为养殖用地,上述两厂都在其中。

因此,村干部将村南的120亩耕地承包给村民属实,建厂属承包者个让行为。

经查,该反映问题区域为农村,利益关系属于其它类别,群众身边属于其它类别,举报内容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2018年12月7日,区环保局针对腾达木炭加工有限公司存在封闭不严产生烟气的问题,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府环法告〔2018〕1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2.2018年12月6日,区环保局针对万源岩棉保温制品厂无环保手续擅自建设运行的违法行为,对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忻府环查(扣)字〔2018〕09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供电设备予以查封。

3.2018年10月25日,忻州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对忻州市腾达木炭加工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忻国土忻府董停字〔2018〕21号),现正对其立案查处。

4.2018年3月25日,忻州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对万源岩棉保温制品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忻国土忻府监处字(2018)第5号),由于该企业一直未履行,2018年11月15日申请忻府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2月7日,董村镇纪委对游邀村村委主任郭文田进行了约谈。

(三)公开情况

2018年12月7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xfg.sxxz.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忻府区委、区政府责成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加快对忻州市腾达木炭加工有限公司、万源岩棉保温制品厂的立案查处进度,同时监督两家企业严禁发生新的违法占地行为。

联 系 人:董建武

 

 

 

中共忻府区委       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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