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2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1月30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1290066)环境问题后,该问题已于11月25、28日进行反映,本次为第三次反映,属同类问题。2018年12月1日忻府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再次组织董村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就此问题展开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董村镇武家山村,4-5个石料厂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没有污染防治措施,影响村民生活和生态环境。
(二)调查情况
经区环保局、市国土局忻府分局、董村镇政府调查核实,董村镇武家山村只有三家石料厂,分别为:忻府区涌百金石料厂、忻府区董村镇武家山石料厂、忻州市忻府区五峰山石料厂。
三家石料厂中,忻府区涌百金石料厂办理采矿许可证后一直未进行生产,场地无生产设备,且采矿许可证已到期(2010年12月28日-2018年2月13日)。忻府区五峰山石料厂由忻府区环保局于2009年3月25日对年产10万吨石料改扩建项目作出批复,2012年7月16日对该项目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忻府环验(2012)015号),由于采矿许可证到期(2010年12月28日-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0月19日董村镇政府已对董村供电所下达停电通知,现处于停产状态。忻府区武家山石料厂于2010年1月22日由忻府区环保局对该厂新建项目作出批复,2012年6月27日忻府区环保局对该厂新建项目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忻府环验(2012)014号),采矿许可证(2016年4月13日-2020年1月13日),11月29日经现场调查,武家山石料厂处于生产状态。因此,反映问题中4-5家石料厂不属实。
关于粉尘污染问题,忻府区环保局在11月26日调查过程发现,武家山石料厂在拉运过程中由于部分车辆苫盖不严,有物料遗撒现象,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在11月29日现场调查过程中,该企业正在积极整改,由于风沙大把3m2左右料堆的苫布吹起,产生轻微粉尘污染,执法人员当场纠正。12月1日,经现场检查,武家山石料厂已购回设备,正在停产整治中,粉尘污染属实。
关于武家山石料厂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问题,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有除尘设备,输送带采取密封措施,但已陈旧,现正在升级改造中。反映问题中没有污染防治措施不属实。
经查,该反映问题区域为农村,利益关系属于其它类别,群众身边属于其它类别,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11月26日,区环保局针对武家山石料厂拉运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的问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忻府环责通字〔2018〕070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府环法告﹝2018﹞132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2.11月30日区环保局对武家山石料厂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忻府环责字(2018)003号),实施停产整治。
3.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停产整治期间加强对所有存料的苫盖检查,不定时地道路进行洒水作业,严格控制粉尘污染。
(二)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1月30日,董村镇纪委对董村镇武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武青怀进行约谈。
(三)公开情况
2018年12月2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xfg.sxxz.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1.忻府区委、区政府责成忻府区环保局、董村镇政府对武家山石料厂改正违法行为加大跟踪督查力度。
2.为减少粉尘污染,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武家山石料厂计划投资160万元对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预计明年5月底改造结束。
联 系 人:董建武
中共忻府区委 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