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8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1月26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1260002环境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2018年11月27日忻府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织忻府区秀容街道办事处、忻府区委督查室、忻府区政府督查室就此问题展开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云中南路秀容中学一片的商户,在9-10月份允许使用指定清洁煤。从11月11日开始忻府区城区清洁取暖工作第四片区指挥部,突然禁止烧煤,也没有集中供暖,涉嫌禁煤“一刀切”。
(二)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所反映的云中南路秀容中学一片商户,共计17户,均为纳入城区集中供暖。根据《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区)范围的通告》,秀容中学附近17户商户所处位置属于禁燃区范围,可以使用硫分低于0.5%,灰分低于10%的合格燃煤及其制品。因此,未进行集中供暖,属实。
11月27日,经秀容办事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17户商户的经营场所入冬以来都安装了取暖燃煤炉具并一直使用合格煤炭燃料进行取暖,17户商户经营场所均堆放有合格煤炭燃料,并出具指定丰盈煤场过磅单和合格化验单。
11月28日,经忻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实地入户走访调查,17户商户均在使用合格燃煤进行取暖,并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在禁燃区内采用清洁燃煤取暖的号召。举报问题中,涉嫌禁煤一刀切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举报问题区域分布属于城乡结合部,利益关系属于其它类别,群众身边属于其它类别,举报内容属实。
二、公开情况
2018年11月28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xfg.sxxz.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忻府区委、区政府将协调各方加快推进该片区纳入城区集中供暖范围的步伐,确保禁煤区内全面采用清洁能源取暖,严禁燃用散煤及其制品,禁燃区内全部使用硫分低于0.5%,灰分低于10%的合格燃煤及其制品,坚决打赢忻府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联 系 人:董建武
中共忻府区委 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