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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奇村镇石家庄村, 村民4.5亩耕地被他人私挖滥采, 耕地毁坏无法种植问题 (D140000201811260009)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1-28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1月26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1260009环境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2018年11月27日忻府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织忻府区奇村镇、忻州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就此问题展开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村民段元明的4.5亩耕地被他人私挖滥采(采砂),耕地毁坏无法种植。 

  (二)调查情况 

  反映人段元明,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人,所反映的4.5亩位于石家庄村西。2015年忻府区奇村镇石家庄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将该4.5亩划入项目审批范围,但因双方在价格方面未达成共识,未改造段元明位于石家庄村西的4.5亩耕地。  

  2017年,新云河中低产田项目取砂取至段元明地边,因取砂形成边坡落差,致使段元明的4.5亩耕地形成走风地,影响该地的产量,并给该地块浇水、保水、保肥等方面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针对影响产量问题,2018年春,在镇村两级调解下,作出处理意见,石家庄村委给予段元明每亩200元(合计900元)的产量补偿。 

  2018年11月28日经奇村镇国土所现场勘测及与段元明妻子候壮英询问核实,4.5亩耕地产量造成了影响,但未被私挖滥采。 

  经现场调查,举报问题区域分布属于农村类,利益关系属于利益纠纷举报,群众身边属于其他类别,举报内容属实。 

  二、处理及信息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镇纪委于2018年11月27日对石家庄支部书记段俊杰、村委主任赵贵明进行了约谈。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11月28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xfg.sxxz.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忻州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奇村镇人民政府、石家庄村委将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耕地行为。 

  联 系 人:董建武 

   

                             中共忻府区委   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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